曾几何时,网络这个时髦的名词,也走进了我的生活。 因为外地业余生活的枯燥无聊,也因为囊中的羞涩,我学会了上网。由于电视、媒体、报纸的喧染以及同事之间的吹嘘,网络的神奇、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决心摸一摸这老虎的屁股。
最初上网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怎么聊天,其实,那时在我的印象当中,上网只是为了干两件事,玩游戏和聊天。可我与网络游戏无缘,所以选择了聊天。因为从未在网上聊过天,所以,在同事的带领下,老老实实地做了几天看客。看着他熟练的打字,跟人聊天时老练的语气,看着眼前那不断滚动的字幕,好奇、羡慕,激动,从此我被拉进了这趟口水泛滥的洪水之中。
看了几天,也该自己动手了。我不在乎撞墙,那穿墙的法术,也是用头一下一下撞出来的。但是那个过客加编码式的名字,却让我别扭。那种感觉就像是大海里的一滴水,沙漠里的一粒沙,那样的为不足道。虽然说名字只是个记号,可对于我们这些菜鸟,特别是当菜鸟找到菜鸟的时候,名字对我们来说很重要,那是我们之间相互识别的记号,于是我有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网名。在逐渐形成自己的聊天风格时,才发现,名字原来真的不是很重要。
后来的日子里我也曾用过几个网名,可习惯却从未再变过,那种格格不入的聊天习惯,已经使我成为聊天室的一道永久风景。但是,因为别人的不习惯而去改变我的习惯去适应别人的习惯,也成为了家常便饭。
其实我的习惯就是打繁体字。呵呵~~~~~~~个中好处我也就不一一说明了。反正没几个人会喜欢我的这个习惯的。
既然踏上网路,就不会停足不前,网路漫漫还得继续地走下去,其中的酸甜苦辣,只有自己能够体会。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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